



建立郵件規則
- 從您的收件匣中按一下更多旁邊的箭號,然後按一下新增規則。
- 輸入郵件規則的名稱。
- 選取一項:
- 不啟動 -- 關閉郵件規則。
- 啟動 -- 開啟郵件規則。
- 選取要檢查的電子郵件訊息部份,如「寄件人」或「主旨」。
- 選取狀態,如「包含」或「是」。「包含」條件可在部份單字上進行,且不區分大小寫。例如,若選取「寄件人」和「包含」,然後輸入 Al 或 al,將篩選名稱為 Al、Alice 或 Alex 寄給您的所有訊息。
- 輸入檢查的準則,例如郵件主旨或主體中的字。輸入準則時,請勿使用引號。如果您的條件為「寄件人」或「收件人」,請輸入名稱或按一下按鈕,來瀏覽目錄。
- 按一下「新增」。
- (選用) 選取例外,並建立對規則來說是例外的條件 (與您在步驟 4 所做的方式相同)。附註: 在您新增第一個條件之前,不會顯示例外選項。
- (選用) 按一下「條件」,然後建立其他條件。請選取其中一項:
- AND -- 使用起始條件及其他建立的條件篩選郵件。
- OR -- 使用起始條件或建立的新條件篩選郵件。
- 在建立動作之下,選取其中一個動作,然後按一下新增:
- 移至資料夾或複製到資料夾 -- 然後選取資料夾。
- 傳送副本 -- 然後以逗號區隔輸入一或多個地址,或按一下圖示以從目錄選取。選取完整傳送整個訊息。僅選取頁眉,僅傳送訊息開頭的主旨、地址和日期及時間。
- 設定到期日 -- 然後輸入一個數字,並選取天、週、月或年。預設值是 5 天。
- 變更重要性 -- 然後選取重要性等級。
- 停止處理 -- 不需要採取進一步動作。所有按照此規則的處理都會停止。。
- 刪除 -- 不需要採取進一步動作。訊息不會遞送至收件匣。
- 按一下「確定」,儲存並關閉郵件規則。
停止處理郵件規則